“你跑哪去了?”林之珩瞪着他,“我等你一下午!”
“我上班啊大哥!今天周一!”连意成发出社畜的怒吼。
林之珩无所谓地松开手,丝毫不打算为自己的鲁莽道歉,大刺刺坐在沙发上,重新把刚才丢下的棉花娃娃搂进怀里。
八十厘米超大号,扎着绿色双马尾辫,带着耳麦,连意成这个骚货估计还给她喷了点香水,整个娃精致得要命。
脱了镶钻外套直接扔地上,连意成从餐厅拎了把椅子过来坐在林之珩对面,两人相顾无言。
最后还是连意成先开口,“你这次回来的时机正好,故事才刚刚开始呢。”
“因为我把他也带来了。”林之珩说这句话的语调明显柔软了些。
连意成隐隐猜出来,为了确定追问道:“谁?”
林之珩笑了下,看着他说:“天使。”
林之珩第一次穿书那次差点被余明光搞死,奄奄一息的时候恰好碰上他从小一起长大的挚交好友。按照当时书里的时间线,云声刚溺亡半年,连意成甫一见着跟好友一模一样的人,也不管好坏鬼怪,边嚎丧边冲过去给了个大大的拥抱。
那时的林之珩还不像现在这样满身心眼子,从抢救室里醒来后就把自己死后穿入三次元,在三次元生活成长碰见方玉回,又以方玉回为主角、以从前的经历为背景创造了一个新世界,借着自己又莫名穿到新世界的事情一五一十说了一遍。
至于他不慎着了NPC余明光的道,心直口快说了些不为人知的高层秘辛,结果被挂上暗网追杀的事,则被轻轻以一句意外带过。
谁料傻逼连意成居然没听懂,林之珩就言简意赅:上了天堂,见了天使。
连意成后背一凉,环顾四周,“我家还有第三个人?哪呢?”
“我没带他来,”林之珩声音一低,“我还没有告诉他真相。”
“为什么?”
“因为他一直都以为这是个意外,”林之珩美化自己,“我也确实是不小心把书塞进他包里了。”
“然后又不小心跟你的天使共处一室,一起翻开了书,并且不小心在扉页你签过名的地方跟他一起摁下了指纹?”连意成嘴角一抽,“哥们儿你也太不小心了。”
林之珩闭了闭眼,“别说这些。”
“好吧,就当你是不小心,”连意成点头,“那你们现在进展到哪里了?你们在一起了吗?”
“在一起了,他很爱我。”林之珩认真答。
“那挺好的,”连意成为他高兴,“那你们现在是不是可以回三次了?这里最近很乱,你们待久了不好。”
谁料林之珩居然拒绝了他的提议,“不,我要跟他结婚。”
“应该的,好不容易来一趟呢,也不能白来。我看看民政局最近能不能预约。”
“应该不行。”
“可以的,我找找关系。”
林之珩平静道:“他要先跟他未婚夫解除婚约。”
“我日。”连意成简明扼要。
林之珩前前后后穿了十几次书,每次进来的时间线都不太一样,有时是小回未出生时,有时是少年,有时是成年后。
那时书里的故事跟他脑海中畅想的情节还很像,没有乱七八糟的感情戏,不存在什么渣攻白月光,更没有诡异石碑。小回是唯一的主角,心怀理想逐梦前行,是方玉回自己都承认的发着光的样子。
后来随着他穿书的次数越来越多,那些原本的情节逐渐被抹去,小说变成了全然陌生的样子。眼睁睁看着小回为了一个怎么看都不够优秀不够忠贞不够珍惜的男人黯然神伤,林之珩恨得牙都要咬碎了。
为了弄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更加频繁刻意地穿书,好不容易摸透进出规律,还没来得及大刀阔斧地修文,他就在某天意外看见朝思暮想的本尊。
林之珩自知自己的控制力不强,压抑不了澎湃的思念,也不愿意再用另一个四千四百天跟方玉回徐徐图之。
因此,哪怕明知这里已经不再是他梦中的理想世界,可他的手还是控制不住地伸向了方玉回。
进来后的样子甚至不如预期,起码那些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林之珩拉着一起实验的穿书人都是像他如今一样囫囵进来的,是身穿,只有方玉回是魂穿,还直接穿到了小回身上。
林之珩简直要怀疑这到底是不是某种命中注定的魂归故里。
林之珩越想越落寞,支支吾吾把这些不光彩的筹谋告诉连意成。
连意成闭上眼,“你有点过分吧?”
“我只是太爱他了。”
连意成的眼睛闭得更紧,眼皮皱得像正在转圈的加载符号。
林之珩的情绪开始激动,理直气壮地反问:“如果是你,你能穿到二次元,你会不想跟她结婚?”
边说,边把手指戳进娃娃的脑袋里。
连意成吓得一把抢回娃娃,“别当着我老婆面说这些。”
“你看看,”林之珩释然,“你比我还有病。”
连意成瞪了他一眼,安抚棉花情绪,小心哄睡放回卧室,回来时叹了口气。
“所以现在的情况就是,天使已经发现了‘云声’这个人,并且因为你情绪外泄,让他怀疑上你们之间的关系,开始着手调查‘云声’的信息了?”
“是。”
“没事儿,别怕,”连意成安慰,“云叔叔怕触景生情,早就把你留在网上的信息删干净了。现在除非他找上叔叔阿姨,否则不可能撬出更多。”
“那不一定,”林之珩心事重重地拧眉,“你都不知道我哥有多聪明,他要是想查,一定能查到的。”
“那你想怎样?”
“你现在不是在跟明溪谈合作吗?”林之珩嘴巴一张就是馊主意,“你潜到他们总裁家,去找找有没有我的照片,全烧了。”
“你有病吧?”连意成叫得声音变调,“你意思是让我一个喜欢二次元的一次元为了你们两个三次元的破事潜进我未来老板的家里偷东西?”
“什么偷?说得那么难听,那叫拿回!”
两人互瞪一会儿,一齐往沙发背上一靠,都觉得对方是傻逼。
林之珩抬腕看了看手表,方玉回两分钟前刚给他发信息,说晚会开始了,好多人好吵,还说桌上只有酒,半点果腹的都没有,他现在在很可怜地挨饿。
他垂眼,神色温柔地回了句【哥哥想吃什么?我一会儿到家给你准备】
【奶油炖鸡和黄油蒜香土豆!谢谢宝贝!】
都说文字不能传达语气,但林之珩却听见了方玉回温柔克制又勾人的撒娇腔调。
他的心脏一片酥软,眼底盈盈流动着蜜糖似的亮光,吐出来的话却让对面看戏的连意成不寒而栗。
“你说,如果这个时候余明光从地下爬出来找我复仇,混乱之下把我捅成重伤,捅得血流不止,我哥他还能有心思去查什么云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