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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第四十二杀: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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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栈待了不过数日,拾柒便收拾包袱与夜猫大人一同入了恭州城,两人行在恭州入城的长街之上,头戴斗笠,掩人耳目。

话说那日送走了吴某之后,拾柒方才获悉了事情全脉原委。

吴某者,祖籍山东,却乃江陵府地域土生土长之人也,世隶商,出生于一户专司收购香料的大户人家,其氏族与知府显贵沾了点攀亲带故的裙带关系,因此与南方麻逸国那端的香料业之合作大都平畅无阻,还算是双赢局面。但今岁二三月以降,打自送往恭州的这一批计值十万银两的香货,于岷江之上不翼而飞之后,这种形似薄膜的双赢局面就此被戳破。

据江陵府那方的官卒说,这批货是在岷江的水域导致了失踪之惨案,即使吴氏与他们沾了点关系,究亦是爱莫能助。但江陵府的知府终算是尽了一份情面,快笔书就一纸文牍,急差脚递连续半个月,安全无虞地送到了恭州郡知府冯邢时的桌案之上。官府后边儿的事情,虽未如吴某所言那般不作为,但实际情况也八九不离十了。

吴某寻救无门,故咬咬牙,寻了平素以刺杀挂名的暗鸦——应是鸦主祈父大人近些时日闲得发慌了,觉得取人项上人头这件事既无聊枯燥又不够行为艺术,方才决意差遣夜猫去拓展一下多元化的职业空间,助这位吴姓可怜虫来一出暗鸦版本的“完璧归赵”,当然,娱乐不忘工作,取人头还是正经生意。

夜猫自认为,第一回干这类非刺杀类的任务,失手之事在所难免。第二回再干,应该就会顺手许多。

奈何世事殊难估测,一日以前,暗井的阿风等人捎回密信予他,主顾吴某似有离心,与暗鸦保持合作的基础之上,因其根骨降不住利诱之心,兀自受了蓝衣帮的贿赂,关键在于贿赂是全款银两,锱铢不差,出手极为阔绰,甩手便是巨额钱目。

支撑蓝衣帮背后的势力,便是恭州的又一重显贵:宋府人家。

至于为何宋府想用这些银两堵住吴某的嘴,取缔其与暗鸦的来往,原因诸多,但其中最为关键之所在,大率是宋府压根儿不欲让暗鸦插管这宗案件。

恭州城内,内城的一条通衢之上,闹嚷嚷的市井之声之中。

“所以,夜猫大人,之前你在客栈与吴某商谈的时候,是故意中断合作以退为进,来掌控局面的吗?” 拾柒一面牵着马匹,一面对着马背上正在顺撸猫毛的那厢问道。

“你也不算笨。”

拾柒面上呈现一副扭曲的表情,表达了她对这种答案并不满意:“大人,我就有个疑问,为何宋府要选择花费重金去让吴某这件事私了?这样——”她用剑鞘在半空之中比划了一下,“快刀斩乱麻,不是更适合更有效率一点吗?”

“之前不是跟你说过,”夜猫的视线落在了远处,“吴某所在的大户人家与江陵府有关系,如果蓝衣帮贸然对吴某行刺,事发后果的局势定然直接对两州的知府不利,甚至牵涉至司管漕运业的高官显宦,以及中原与麻逸国的贸易关系。”

收到点拨的拾柒思忖了半晌,手窝子抵着下巴颏,后才慢慢启口道:“大人的意思是,直接杀人不如直接以银封缄的收益来的更快些,对吗?但是,这次的‘贿赂’会不会是一次偶然之为?毕竟在阁使授课时提到过,岷江水域近些年货物失踪案件时有发生,那些货船两空的货主,皆未有吴某这般待遇。我总觉得,这蓝衣帮还有宋府,与岷江水域之间有一些难为外人道的忌讳,而正是吴某触犯了这层忌讳,宋府才想用用钱消灾的法子。”

“取水一瓢而饮,原不足证弱水三千;尽一斑之窥,犹未能见全豹之貌。以你现在之推断,为时过早。”

得不到大人的认可,拾柒嘴角登时干瘪了下来,但献宝之心仍复燃着,“大人,那你有没有去遣人盘查一下吴某的人际关系,既然我现在的推断为时尚早,就并不排斥有熟人作案之可能。”

夜猫的视线自远处收回,望了她半刻,道:“吴某虽生长于大户商家,但其幼时失恃,弱冠之年其父因病而逝,家中产业悉数由他叔父掌佐至今。吴某处事圆滑逢源,结交之辈大都由是同行。昨日阿杜他们在两州的商行排查,吴某并无高额负债的历史,抑鲜少与同行有过名利场上的纠纷。”

“吴某为人清白,那排除熟人或是仇家作案之嫌疑。”拾柒踢走路面一块碍脚的小石子,“如果这宗案件真与蓝衣帮脱不了干系,那么他们是如何做到让香船凭空从江面上消失的?还有,蓝衣帮的势力真的这么厉害吗,为什么恭州知府不去排查他们?还有,随船货一同失踪的暗井的前辈,”她扭首打探着夜猫的神情,“大人有他们的消息了吗?”

“你的问题太多了。”

“大人你······别走,哦不,别骑这么快——等等我啊——”

见夜猫轻夹马腹、御马疾驶之时,拾柒耳畔响起迭鸣一般的迅蹄之声,她不快地撇撇嘴,也亦步亦趋地跟上了上去。

“话说回来,大人,这为吴某虽不如宋府那般阔绰,但也算富甲一方的存在——既然他让我们办事,那给我们的银两应该不会少吧?”

“事成之后,酬劳为香货总钱目的十分之一。”

——香货总钱目的十分之一。

拾柒的听觉像是触着了沸乎乎而□□厚韧的碳铁,使得整个人烧灼起来,神经都是亢奋而眩晕的。她拂了拂佩戴的莫邪剑,心中马不停蹄的进行十分有限的换算:香货总钱目等于整整十万银两,那么这十万银两的十分之一等于一万银两,哇,一万银两就等于一夜暴富!

哎呀,一夜暴富,意味着吃穿不愁,这一辈子就大可躺在银两堆里享清福了。难怪夜猫平素可以一日睡上十二个时辰,也不用担心生计的问题——他的家资厚足得很呐!

虽然她种世念并非贪财之辈,但还是被这一笔理想中的巨额酬劳砸昏了一下脑袋,差点撞翻了身旁一摊卖茶的贩夫。

见着夜猫离己渐临遥远的身影,拾柒前所未有地觉得,这位傲娇大人的背影,真是愈发伟岸了啊!

她一边识趣地跟上前,一边双掌拍了拍:“发达了发达了!”

正游弋间,主仆两人在附近一间客栈落了脚。

客栈的匾额文绉绉的题为恒生客栈。

店家在长柜前打量着这两人,以他的视角来观摩,身着黑衣的这位与米色束杉的那位,二人之间的距离有些远,咋看上去好像不太亲近,但从米色束衫这位爷的面色揣测上去,两人的关系又并非不认识的。于是乎,他保守地先对为首的黑衣男子道:“这位官爷,打尖儿还是住店?”

拾柒与夜猫二人的外界身份的通牒均是特为伪造,城内登记住店时,夜猫的伪名姓叶,讳斐;拾柒的伪名,姓种,讳拾柒。这个姓她走到哪就跟至哪。拾柒疑惑地是,为何她不随夜猫的伪姓,叫叶拾柒呢?听起来多有贵气,能让她顺手沾沾点大人的气质。

“一间天字号上房。”夜猫道。

店家的眼睛一记犀利的精光闪过,瞬时呼来一位堂倌,叮嘱他须好生招待好这位叶大官爷,千叮咛万嘱咐之后,方才眷恋不舍得让他请夜猫上楼安置行囊去。

杵在原地的拾柒:“······”

这,夜猫大人是什么意思?仅一间天字号上房?她跟他?虽据说天字号上房的床足够三四个人来回打滚来着······

呸呸呸!不对,绝对是夜猫这厮要自己一人住。而拾柒她自己的房钱,须自己出,与他压根儿无涉。反正自己提前领了俸禄,嗯,横竖都能出得起一间天字号上房的钱吧?

思及此,拾柒立即不假思索的掏出鼓鼓囊囊的荷包,一掌砸在柜台上,朝着店家赳赳然道:“小爷我也要一间上房,天字号的!不过位置在方才那位大爷的厢房隔壁!”

——

灯烛向晚,薄近掌灯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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