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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Sav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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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回味人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读高中的时候觉得日子难挨,每天都是考试,人都要考麻木了,对高考的想法是赶紧考完赶紧结束。真到了考前一个月,又在觉得当初恨不得时间快点过的自己是个傻逼。

读大学的时候觉得课程多法条难背,上课背着平板疯狂记笔记,下课跑图书馆拼命学。只要学科选得好,年年期末像高考。

不过……

我从未后悔选择这样一条道路,尤其是当我得知学院里的传奇学长左然的事迹之时。

当时的我觉得,怎么会有人这么厉害啊,居然才大二就考下初级律师资格,正式跟着带教律师上法庭。二十五岁拿下法学博士学位,他拿博士那年,我才大二——普通人的大二。

我当时由衷地敬佩他,并暗自努力,试图以他为榜样。不如说那时在未大法学院读书的人,基本都把他当偶像或者当目标。

我也只是其中的一员而已。当时的我并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与他在同一个办公室,与他办同一件案子,成为他的搭档,甚至是情侣。

左然一直以为我和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见面是在律所招实习律师时,他作为我的面试官坐在我的对面那一刻。

实际上我跟他的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大一下学期期末考前,我跟他在图书馆三楼人文社科分馆最里侧靠窗的书桌前碰面的。

可惜当时的左学长正在埋头写他的论文,法典和司法解释堆得比山还高。甚至在我询问他的对面是否有人的时候,他头也不抬地回答:“没人。”

是,正常人都不会选那个位置。他一个人堆的书占了几乎2/3的桌面,能留给我的位置实属不多。再加上他高冷美名在外,哪怕粉丝众多,大家也从不主动打扰他。

我那时其实不是特地坐他对面的,只是我常坐的位置来了一对情侣,打情骂俏了一个下午,在珍贵的期末复习时间里,我被干扰得快要受不了,才寻寻觅觅到一个空位。哪怕挤一点,我也愿意接受。

我们一句交流都没有。闭馆前三十分钟,他抱着笔电离开,我则撑到了最后一分钟。

忒弥斯来招实习律师的时候,我其实并不知道左然已经加入了忒弥斯。我只是觉得,这是个新的律所,应该比老牌律所要好进一些。

实习律师就是白给执业律师们打工的。好一点的老板按助理的工资给,坏一点的老板不让倒贴钱都不错了。但要成为执业律师,不但要有资格证,还得去律所实习,而且还要跟带教律师搞好关系。我没想着能挣生活费,只要能让我顺利通过实习,获得独立出庭资格,我就满足了。

所以当我发现,坐在我面前的面试官是左然的时候,我紧张到差点连话都说不出来。

怎么过的?我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脑子像充血一样,为了躲过左然的压力而一头扎进手上的案子里,言辞激烈地说了一大通话。然后,我就进了忒弥斯。

他很忙,没时间带实习律师工作,所以我当时的带教律师不是他。

说实话我有点庆幸的。当时的我觉得他一定是一个高标准严要求的人,而我,一定达不到他的要求。可我又不甘心,我都通过他的面试了,怎么就达不到他的要求呢?只要我用心做,就一定能达到的。

加班的日子实在是难熬。因为压力过大,我试过胡吃海喝以至于有段时间体重飙升;也试过因不想暴饮暴食缺乏甜味剂的安慰作用以至焦虑严重到整晚睡不着觉,体重疯狂下降。那些日子我甚至连掰着手指数日子的时间都没有,每一个证据的调查都是争分夺秒,我甚至恨不得一天能有七十二小时,不然根本不够用。

当时的疯狂程度放到今时今日来思考,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但当案子来到手上的时候,其实就没时间来觉得不可思议了。

很多事不都是这样的吗?先去做,总比不去做要好。总是踌躇不前,觉得自己肯定做不成的,那一定做不成。不去想太多,尽力去做的,往往会有奇迹出现。

所以当左然把我叫到办公室去,问我要不要试着跟他做案子的时候,我很惊讶,又毫不意外。惊讶的是,我竟然真的有一天能跟他搭档——哪怕只是临时的。不意外的,是我自信我一定能做好他给我的任务,所以我并不意外他会选择我。

当他正式问我要不要正式成为他的搭档,并加入NXX的时候,我没有丝毫犹豫。

与他搭档的那些日子里,我慢慢认识到这个人的正直、坚毅与毫不动摇。他就跟当初坐在我对面埋头写论文的他一模一样,认真且专注,不管大事小情,他都会认认真真去完成,坚决捍卫委托人应得的权益。

我其实十分震撼。

已经是执业律师的我见惯了律师们为了利益争得头破血流甚至鱼死网破,为了挖关键证人甚至私下贿赂这样的事都能做得出。像他这样的,要不是少年有成的光环压在身上,大概在律师协会……不,在整个法律圈子里,大概都是不讨好的。

他到底怎么做到的呢?

回想起来,也许正是这个想法,是我产生“想要深入探究他”这一想法的源头。所以我下意识观察他,探究他的一切,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沉沦。记不清到底是什么时候对他动的心,唯一能知道的是,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的心情已经被他的话语和行为牵动。明知道他是替我着急才凶我,眼泪还是不争气地掉;他的关心呵护,又能让我的心脏不受控制地砰砰乱跳。

他彻底牵动我的心房,我的呼吸,我的心神,我的一切。

我喜欢他。

哪怕他的做派实在老旧到去年把我叫去游乐场时,我一看就知道他要跟我告白,我还是觉得开心。

双向奔赴本就是最让人心动的啊。

和他相处的一年间,既出乎我的意料又在我的意料之中。出乎意料的是,他变得主动,变得大胆,他甚至会当众吻我,这是在答应交往的时候我始料未及的。意料之中的是,他的一切做派,还是那么老旧。

老旧到在翟星姐结婚的今天,他把我叫到她的婚礼场地,我看到装饰不太一样的时候,心底就隐隐泛起了一个念头——他不会是想要做点什么吧?比如说,庆祝我们交往两周年?

又让我始料未及的,是他的求婚。

单膝跪地,手持翟星姐的捧花,我是真的被他惊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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