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康伯母,隱古幾毀壞,卞鞠見幾惡,欲易之。答曰:“我若不隱此,汝何以得見古物?”
華歆遇子弟甚整,雖閑室之內,嚴若朝典。陳元方兄弟恣柔愛之道,而二門之裏,不失雍熙之軌焉。
子云:“上酌民言,则下天上施;上不酌民言,则犯也;下不天上施,则乱也。”故君子信让以莅百姓,则民之报礼重。《诗》云:“先民有言,询于刍荛。”
…相关:不为人知的感情、论我家猫是星“耀”战神、何以笙歌何以凌、和反派大佬一起重生后、谁家的月亮?、[UNDERTALE同人]Fran、[HP]恋人未满、暗香不自来、老师!、和江医生的恋爱日常
有三年之练冠,则以大功之麻易之;唯杖屦不易。有父母之丧,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附于殇,称阳童某甫,不名,神也。凡异居,始闻兄弟之丧,唯以哭对,可也。其始麻,散带绖。未服麻而奔丧,及主人之未成绖也:疏者,与主人皆成之;亲者,终其麻带绖之日数。主妾之丧,则自绖至于练祥,皆使其子主之。其殡祭,不于正室。君不抚仆妾。女君死,则妾为女君之党服。摄女君,则不为先女君之党服。
妇祔于祖姑,祖姑有三人,则祔于亲者。其妻为大夫而卒,而后其夫不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不易牲;妻卒而后夫为大夫,而祔于其妻,则以大夫牲。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无服也者,丧者不祭故也。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母为长子削杖。女子子在室为父母,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陳仲弓為太丘長,時吏有詐稱母病求假。事覺收之,令吏殺焉。主簿請付獄,考眾奸。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眾奸,豈復過此?”
…